1 2 3

公司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司公告公司公告

南通新纳希新材料有限公司仓储单元功能调整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广东会 发布于:2025-10-28 点击量:20

机构

名称

江苏广东会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名称

南通新纳希新材料有限公司仓储单元功能调整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南通新纳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希”)位于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兴港路59号(生产地址和注册地址为同一个),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82695549082Q,企业法人代表为丁建生,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新纳希公司现有员工79人,公司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HSE模块,配备了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郭顶峰、沈晶晶)。

为了加强厂区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与管理,新纳希公司计划实施仓储单元功能调整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或“本项目”),企业拟在现有厂区内,对原危险品中转库进行提升改造,新增一套50平米的制冷库及一台制冷机组。同时对厂区内各仓库储存的化学品种类进行重新设计和调整。本项目建成后,可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产品的稳定性和市场竞争力。

2025年5月21日,企业取得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皋江备[2025]144号,项目代码:2505-320656-89-02-714876。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版),本项目原料库、危险品中转库储存物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物质有:乙醇[无水](序号2568)、乙醇溶液(序号2828)、丁酮(序号236)、1,2-二甲苯(序号355)、1,2-二氯乙烷(序号541)、碳酸二乙酯(序号2111)、三氯化铝(序号1848)、甲基磺酸(序号1125)、1,2,3,6-四氢化苯甲醛(序号2072)、柴油(序号1674)、氢氧化钠(序号1669)、盐酸(序号2507)、α-甲基苯乙烯(序号68);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原料库仓间1存放的试剂中,有甲苯(序号1014)、乙酸乙酯(序号2651)、甲醇(序号1022)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本项目原料库存放的试剂中,有重铬酸钾(序号2817)、铬酸钾(序号819)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本项目涉及的丁酮(序号236)、1,2-二甲苯(序号355)、1,2-二氯乙烷(541)、碳酸二乙酯(序号2111)属于第四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修改)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120号),本项目涉及的乙酸酐(序号2634)、三氯甲烷(序号1852)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序号1014)、2-丁酮(序号236)、丙酮(序号137)、高锰酸钾(序号813)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本项目涉及的硝酸(序号2285)、高氯酸(序号798)、硝酸银(序号2340)、重铬酸钾(序号2817)、高锰酸钾(序号813)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0年第3号),本项目涉及的甲醇(序号1022)、乙醇(序号2568)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爆炸性粉尘作业环境。

本项目属于具有爆炸危险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新纳希公司仓储单元所储存危险化学品均用于企业内部使用,不对外经营,故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储存危险化学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安监总局、公安部、农业部联合公告2013年第9号)中规定需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危化学品,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本项目中的原料库属于文件中规定的高危储存设施,新纳希公司已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事故通风,并将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与事故通风联锁。

本项目在建成后的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化学灼伤)等危险、有害因素。

重大危险源情况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存储单元原料库和危险品中转库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

结论

南通新纳希新材料有限公司仓储单元功能调整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建设项目所采取的措施能满足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项目存在的风险在可接受程度范围。

职务

姓名

职称

学习专业

资格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杭有锋

注安

电气

1700000000200499

项目组成员

刘 萍

注安

安全

1100000000303299

刘  斌

高工

化工工艺

1100000000201308

高菲菲

注安

化工工艺

1700000000200355

杨  湧

高工

自动化

1600000000200457

朱  鑫

注安

化工机械

1500000000302441

 


影 像 资 料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动态 - 业务介绍 - 法律法规 - 职业危害知识 -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 - 招聘信息
江苏广东会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4038656号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①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客服②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